专利无效
中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为了维护专利法的严肃性,维护广大公众的利益,中国专利法在专利审查程序中设置了“宣告专利无效程序”。
在侵权或疑似侵权时提出请求,宣告对方的专利无效,避免赔偿/诉讼,避免赔偿/诉讼。
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是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无效是专利侵权中经常应用的对抗手段,企业可以通过专利无效请求打击竞争对手,争夺市场份额;同时也会面临着竞争对手通过专利无效请求,打破企业的专利保护壁垒。
一、提出专利无效请求的时机:
(1)发现有与自己专利相同或等同的在后专利申请授权。
(2)发现有在自己产品已销售之后申请的相关专利授权。
(3)发生侵权纠纷时。
二、及时委托正规专利代理机构
专利无效请求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水平,委托正规代理机构能有效提高成功率,节约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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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彬(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贯标内审员、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多个科研平台知产专家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