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院士工作站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以下简称“两院”)的交流与合作,搭建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充分发挥院士高端智力对我省推进自主创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引领带动作用,按照《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在河南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有明确的研究课题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及其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二)申请单位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建有专门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申请单位若属企业,其上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3%以上。
(三)与相关领域1名或1名以上院士签约,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科技创新或成果转化任务已顺利开展一年以上。双方在创新能力建设、合作项目实施、成果转化、人才培养、自主知识产权创造等方面的合作目标明确,权利和义务清晰,并有详细的合作计划、实质性的科技研发项目或成果转化任务。
(四)符合《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其他有关规定。
项目申报咨询可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