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科技口: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四个一批”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和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培育创新引领型平台,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根据《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按照“优化布局、重点建设、规范运行、强化管理”的原则,围绕我省转型发展攻坚的重点产业,突出创新引领的建设要求,持续推进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加快形成体系健全、功能完备的发展格局。主要面向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优先支持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贫困县(市),加快建设一批省工程中心。

    二、申报要求

    (一)工程中心依托单位必须在河南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上年销售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不低于3%或不少于500万元。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4项、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发明专利、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类别,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少于4项。

    (二)依托单位原则上应建有市厅级及以上研发中心。由省直管县(市)推荐的,建有较完善内部研发组织且正常运行的可直接申请省工程中心。

    (三)工程中心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3人。

    (四)工程中心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写《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单位情况分类表》。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材料格式可从河南省科技网下载相关材料。

目前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各地市资助资金都在几十万元,例如郑州市50W,各个区政策不一样,而且会有变动,请随时咨询:

项目申报咨询可加微信: 嵌入微信.png

咨询电话:138 0371 5544  任彬(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贯标内审员、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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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类型

  • 发明: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权利稳定性较高。保护产品创新和方法创新,1-2年授权,20年保护期;
  • 实用新型: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保护产品的形状、构造等微创新,3-6个月授权,10年保护期;
  • 发明+新型: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具备快速授权(实用新型3-6月授权)和长保护期(发明20年)的优点;
  • 外观设计:外观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保护产品外形、包装等,3-6个月授权,10年保护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