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知识产权贯标的统计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国家局对我市知识产权强市实地核查工作,同时也是为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现开展2018年度知识产权贯标的统计备案工作。
材料要求:
1、备案对象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已通过贯标认证且拿到证书的企业。
2、电子版:备案表(附件一)+备案汇总表(附件二)+证书扫描件,整理成一个文件夹,以公司名字命名发送到联系邮箱。
3、纸质版:备案表(附件一)+证书扫描件,报送到联系地址。
4、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