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办科〔2019〕57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河南省质量标杆遴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22号),落实制造强省和质量强省战略,推进我省工业企业质量管控能力提升,推动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9〕53号)文件精神,2019年我厅将继续在全省制造业领域组织开展“质量标杆”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质量标杆的遴选范围为各类组织在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以及互联网手段,通过引导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周期开展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促进产品、服务质量和经营质量提升的适宜、系统、有效的经验,并能为其他组织学习借鉴。2019年质量标杆遴选的重点:
(一)企业运用进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促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提高质量和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既可以是全面的质量管理和提升经验,也可以是应用某种方法或在某个方面的专项质量管理和提升经验。
(二)企业广泛运用互联网、智能化等新技术手段提升产品、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水平,促进模式创新的典型经验。
(三)企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了产品或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取得良好经营绩效的典型经验。
(四)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具有专业化、特色化、精细化、新颖化特点,并在质量改进提升方面具有显著成效的典型经验。
(五)企业运用质量管理方法(技术)在环保、健康、安全管控等社会公益性事业中取得的重大成果,使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协调优化的典型经验。
二、“质量标杆”申报和推荐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以下简称组织单位)要依据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企业做好“质量标杆”遴选和推荐上报工作,并指导企业填写《河南省质量标杆申报表》(附件1),按照“质量标杆申报材料编写说明”(附件2)编制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总结材料。各组织单位须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申报“质量标杆”的企业应符合“2019年度质量标杆遴选说明”(附件3)。
三、申报时间
各组织单位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邮寄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纸质版一式2份,并报送电子版)。
四、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附件:1. 河南省质量标杆申报表
2. 质量标杆申报材料编写说明
3. 2019年度质量标杆遴选说明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