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编写指南

2019-04-01 行业新闻 |

 河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编写指南

 

    为便于拟创建河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编写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特制定本指南。

一、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政策及文件精神

各有关单位在编写创新中心建设方案时,应首先学习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印发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指南》、《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指南》,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科〔201627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升级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条件的通知》(工信厅科〔20176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领域总体布局(2018年新增)》的通知》(工信厅科〔201867号)、制造业创新中心知识产权指南》(工信厅科〔2016159)等指导性文件,深刻领会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近期有关制造业创新中心的谈话、讲话要点,深刻理解《河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创建创新中心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以保证所编制的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符合《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八个要点(以下简称“八有”)要求。此外,还要认真学习领会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7年)》(工信部科〔2017251号)<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创新绿皮书——技术路线图(2017年版)》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7年发布的河南省冷链食品、新型合金材料、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输变电装备、智能终端技术路线图等文件资料,以保证拟建创新中心的中长期规划及技术路线图具备科学性和可行性,从而为拟建的创新中心打好基础。

二、科学确定拟建创新中心的重点突破方向和领域

牵头单位要会同参与单位根据行业、领域及我省实际,参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领域总体布局》(工信厅科〔201764)、《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领域总体布局(2018年新增)(工信厅科〔20186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南省新能源及网联汽车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豫政办〔201846号)、《河南省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等8个方案(豫政办〔201885号)、《河南省智能装备产业发展行动方案》(豫政办〔20193号),与相关行业、领域的院士、知名专家等进行研讨交流,确定拟建创新中心将重点突破的技术方向和领域;在此基础上,确定拟建创新中心的名称和基本建设方案,做好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认真落实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的“八有”要求

《实施方案》关于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的八有内容是拟建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的基本内容构成。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这些要求研究确定拟建创新中心的各项构成要素,在此基础上编写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八有的具体内容是:

(一)有明确的产业化技术发展方向和目标,有有待突破、可促进形成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二)有产业链的重要客户、上下游企业、相关重点学科的科研院所和高校等单位作为创新中心组建成员,专业技术研发人员队伍相对稳定,人数不少于30人。

(三)有持续的投入保障和明晰的商业运行模式,并形成吸引可持续投资的能力。在组建过程中,成员单位之间应形成资金组建方案并有相应资金匹配。创新中心注册资本(包括研发设备、经过第三方评估的专有技术或专利)要在1000万元以上

(四)有合理可行的发展规划,包括中长期研发项目、成果转化产业化目标、经费筹措、研发投入和转化收益预算以及实现市场化自主运营的进程等方面内容。

(五)有完备的章程和科学的运营机制,包括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自主经营机制、内部财务、人事和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激励机制和成员单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合作长效机制等。

(六)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和管理队伍,建立由来自学术界、企业界和行业管理的专家组成技术专家委员会作为内部咨询机构;根据创新中心的专业领域,应有业内公认的技术权威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七)有开放合作交流机制,制定技术转让、专利保护、知识产权等规定,面向行业和地区提供服务。

(八)有吸引和培养制造业创新型人才、团队的能力。

四、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的编写提纲

各有关单位可根据如下提纲,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编写拟建创新中心的建设方案。

(一)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1.拟建创新中心所属产业(领域)发展概况

创新中心所属产业(领域)国际、国内发展现状、产业布局、上下游产业发展情况和未来趋势。

该产业(领域)创新情况分析。科研机构、高校及产业联盟、现有创新载体情况(如: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中心等)。

该产业(领域)技术发展存在的瓶颈、技术创新体系存在的不足,以及该产业需要突破的关键共性技术等。

2.建设创新中心的意义及对该产业将起到的引领带动作用

(二)现有基础条件

1.拟建创新中心牵头单位(或发起单位)的基本情况

该单位近三年经营情况,在行业的地位、优势及研发实力、科研成果和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在申报领域的研发投入、拥有专利及产学研合作成效;研发条件和集成设施;近三年在环境、安全、知识产权、税务等方面有无违法情况。

2.拟建创新中心股东单位(或主要成员单位)的基本情况

包括近三年的经营、研发及成果产业化等情况;拟参加创新中心团队的主要人员情况。

3.拟建创新中心负责人及骨干成员情况

包括资历、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等。

4.牵头单位和股东(成员)单位已形成的产学研合作情况及产业技术联盟情况

    包括可用于创新中心建设和研发的软硬件条件。

(三)建设思路

1.拟建创新中心的定位与功能

围绕解决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提升成果转化和行业服务能力、打造新型创新载体,构建河南省相关行业(领域)的技术创新资源聚合平台、开放共享平台、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人才培养和交流平台来确定创新中心的功能和定位,并以此引领拟建创新中心的培育建设工作。

2.技术领域及重点研发方向

3.拟建创新中心的中长期建设目标及近两年工作计划

根据创新中心形成产业共性关键技术供给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确定中长期建设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以及分年度培育建设计划。

(四)关键共性技术及技术路线分析

主要包括拟建创新中心将重点研发和推广应用的关键共性技术的技术路线和实现路径;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分析;预期成果的市场前景和效益分析等。

(五)组建框架及治理架构

1.拟建创新中心的组织结构

包括牵头单位、成员单位的构成及创新中心依托载体各部分功能和分工,分层次明确创新中心实体(依托载体)、产业联盟及会员、面向中小制造业和中小企业的服务网络构建的管理体系要素和要件。

2.创新中心依托载体的组建及股权结构

包括创新中心依托载体的章程,创新中心依托载体的注册资金数量及各参与单位的出资方式、出资比例,非创新中心依托载体股东单位的创新中心成员单位参与创新中心建设的方式途径等。

支持鼓励创新中心依托载体各出资方采取同股不同权的方式解决牵头单位持股比例过大、技术供给方话语权不足等问题。

    3.产业创新联盟组建方案

(六)管理和运行机制

拟建创新中心的日常管理机制、项目管理机制、决策机制、经营机制、激励机制、分配机制、知识产权管理和处置机制、对外合作交流机制、股东单位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和技术团队分工等。

(七)建设周期及空间选址(不新建场地的不涉及此项)

1.建设周期

分年度设计创新中心建设步骤,包括建设内容、工作进度和实现目标等方面。

2.空间选址

创新中心的空间选址,包括既有空间和未来设计空间。

(八)资金筹措方案

创新中心运营过程中的资金筹措渠道和使用方案,包括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和合理有效的资金收益模式,确保创新中心的创建,形成自我可持续发展能力。创新中心效益分析。

(九)保障措施

从组织、人才、资金、政策等角度保障创新中心顺利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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