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省、市、区优惠政策汇编——金融篇(三)
科技金融资助
★郑州市科技金融资助政策——郑科【2017】72号
1、创新创业投资风险补助
支持我市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的投资机构,投资对象为非上市、成立10年及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实际出资额的5%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创新创业项目补助
对获得社会创投机构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立时间在10年内的非上市企业)按照实际到位投资额的10%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高新区科技金融资助政策——郑开管【2015】25号
对新落户高新区的各类创投机构、科技银行,前三年每年按办公用房租金的50%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鼓励各类创投机构投资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高新区金融类机构政策——郑开管【2017】23号
1、企业贷款贴息补助申请
年营业收入3亿元以内(含3亿元)且在高新区纳税一年以上的科技型企业,对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按照50%进行补贴,知识产权质押成功可按照60%进行补贴,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2、企业投资额度奖励
在高新区新设立或新迁入并经区金融监管部门认定的投资类机构投资高新区企业,按其年投资额2%奖励,出现项目投资损失给予20%补偿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200万元。
3、金融机构租房奖励
新设金融机构租赁区内自用办公用房,面积在500平方米以内(含500平方米),给予三年内50%的房租补贴,单个企业三年累计减免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金融机构和科技型企业入驻科技金融服务广场,给予前三年100%的房租补贴,后两年50%房租补贴,单个企业或机构5年累计减免资金不超过400万元。
4、新设、引入金融行业协会等奖励
鼓励设立、引进各类科技金融行业协会、学会、研究机构、培训机构等,每年给予以上组织20万元奖励。
★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奖励政策——郑开管文【2017】71号
在国内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及境外资本市场完成上市的企业,可获得580万元奖励。
通过券商内核的“新三板”企业,奖励30万元;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奖励130万元;在“新三板”分层后的创新层挂牌奖励资金100万元。
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展示板挂牌的企业,奖励资金10万元;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企业,奖励资金50万元。
★技术转移后补助政策——郑开管【2015】25号文
企业引进先进技术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采取后补助方式,按照技术合同实际发生交易额的20%给予奖补,同一单位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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